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于2022年9月16日成立,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相对独立,行政职级为副处级,挂靠基础教育处。

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继续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1)制定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2)建立和完善学校继续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学校继续教育办学过程指导与监测、质量监督与评估和绩效管理与评价。

 (3)编制学历继续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含招生专业、校外教学点)。

 (4)对非学历教育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含合作办学),审核招生简介、广告宣传和收费标准等。

 (5)审批各类继续教育合同(协议书),并对合同进行管理。

 (6)审核和发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证书和非学历教育证书。

 (7)拟定继续教育财务管理办法等,开展继续教育办学财务收支结算。

 (8)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年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