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行知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创建我校教师教育工作品牌,鼓励我校广大教师主动投入教师教育工作,奖励在教师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设立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行知奖”(以下简称“行知奖”),包含“行知特别贡献奖”和“行知贡献奖”。
一、评选对象
在本校工作满8年、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专业)或研究生(师范专业)教育教学任务、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在编在岗的学科教育教研室教师,或者进入上海教师教育创新发展中心平台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事业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风端正,治学严谨;热爱教师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关心师范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合作,品德高尚。
2. 近6年每年学校年终考核等第合格及以上,且总评或单项考核至少1次获评优秀。
3.教学工作量饱满。近6年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教学任务每年均达到工作量定额。
4.课堂教学效果优秀。每年学生评教每门课程分数均在4.2及以上。
5.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成效显著。积极参与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实验技能竞赛、教具制作比赛等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参加市级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优先。
6.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在教材编写、教师培训、评审咨询、考试命题、指导中小幼学校工作等方面工作突出,具有影响力(如参与市级及以上教材编写、参与高考命题、合作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科研奖,指导中小幼学校获得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立项等)。
三、评选要求和推荐程序
“行知奖”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循“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把关,上下结合、好中选优”的评选程序。
学院推荐,每个学院推荐1到2名,填写附件中的申报表,报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四、评选表彰名额
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其中“行知特别贡献奖”5名,每人奖金人民币10000元;“行知贡献奖”5名,每人奖金人民币5000元。学校对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盖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
五、评选方法
1.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方、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师工作部、基教中心组成;
2.初审。由评委委员会初审,对所有申报人排序,取前12名入围现场评审环节。若申报人数少于12名,则全部入围现场评审环节;
3.现场评审。入围的申请人每人陈述5分钟,评审委员会对排名前六的申请人投票,产生 “行知特别贡献奖” 5名。再对剩余的7名申请人投票,产生 “行知贡献奖” 5名。若人数少于12名,视申请人材料经评审委员会商议后决定投票方案。
六、申报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11月25日前,各学院报送候选人材料(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行知奖”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盖章后交行政楼808室,电子文本请发至qyt@shnu.edu.cn,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全老师 电话:64323132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15日